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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

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

  • 所属分类:.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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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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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冶金、纺织、机电、化工、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调整改造、提档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做强做大,是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张家港经济“升级版”的重大举措。为此,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重点方向和目标

1. 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将智能化技术改造作为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和制造智能化。到2020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全部达到自动化及以上水平。培育工业3.0达标企业50家、工业4.0试点企业10家。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150亿元,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70%以上。

2. 全力深化节能减排。把深化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低碳经济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水平。到2020年末,单位GDP能耗下降20%,能源消费总量减少200万吨标煤。重点抓好全市10家能耗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费控制,到2020年10家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5%-40%。

3. 积极实施结构调整。把加强自主创新、技术进步、品牌培育作为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推进新产品研发和销售,培育行业战略性产品、行业领先或填补空白替代进口的新产品。到2020年末,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省级以上创新示范企业3家。力争中标2个江苏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项目,推荐10个优质项目申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鼓励工业企业探索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到2020年末,新增苏州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家。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市级以上品牌企业的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73.5%以上。

(二)行业发展思路

1. 冶金产业。按照“控制总量、调优存量、集约发展、提高质量”的思路,全力提升冶金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化钢铁生产全过程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低碳经济。深化两化融合,积极推动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和制造智能化。瞄准国际钢铁制造先进水平,改造提升技术装备,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加快细分市场开发,实现产品结构提档升级。以浦项等国际先进企业为标杆,沙钢集团等企业加快提升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年人均产钢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吨钢能耗、吨钢综合成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 纺织产业。按照“提升质量效率,创新业态模式”的思路,全力提升纺织产业综合竞争力。推进“三品”战略,通过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巩固提升华芳集团、金陵纺织等企业的质量品牌,大力支持澳洋集团、东渡集团等企业培育终端品牌,提升竞争力和附加值。推进智能化发展,以华芳集团、东渡纺织等企业为重点,大力支持推进棉纺织、毛纺织、服装化纤等自动生产线改造,提升品质,减少用工,提高效率,智能化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国内一流。借鉴国泰集团、东渡集团、联宏纺织等企业成功经验,推进国际合作,通过海外直接投资、并购等方式,拓宽营销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打破贸易壁垒。

3. 机电产业。按照“差异化、品牌化、服务化”的思路,全力提升机电产业整体制造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以海陆重工、富瑞特装等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从低端同质化竞争向高端差异化发展,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配套装备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引进吸收先进技术,研究培育核心技术。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以天沃科技、海陆重工等企业为重点,探索“制造+服务”的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开展工程总包、个性化定制等增值服务,形成行业新一代高端产品的成套服务能力。

4. 化工产业。按照“绿色安全、优化结构、内涵发展”的思路,全力打造化工产业新格局。提升扬子江化工园区,限制飞翔化工集中区,关闭东沙化工集中区。落实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环境治理、节能降耗水平,加强安全能力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严格控制基础化工,调优调强精细化工。利用化工园区原有资源,重点围绕东华能源、华昌化工和道康宁,加快打造丙烯、氢和有机硅产业链。

5. 食品产业。按照“做精做深”的思路,全力推进粮油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发挥油脂产业集聚优势,整合强化港口物流和配送功能,建成全球最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粮油综合性加工基地。以梁丰集团、张家港酿酒为重点,把握健康功能食品发展需求,强化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安全、营养、功能食品和绿色食品,推进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由初级产品加工向精深产品加工转变。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推进智能制造。突出以智能制造、两化深度融合为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效应,大力推进传统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装备进行升级改造。

1. 推进智能改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创建10个以上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示范车间,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领行业提升整体智能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每年滚动实施30个以上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支持企业实施智能管理,加快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发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应用。

 2.强化政策引领。发挥市技改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每年明确技术改造鼓励发展方向,对市智能示范车间和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扶持;落实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好增值税进项抵扣、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税等优惠政策申报,提高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3.优化项目服务。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每年5个以上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围绕重点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分析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节能减排。紧紧围绕双控目标任务和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促进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节能监控体系,大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以节能降耗目标倒逼企业强管理、上水平、增效益。

4. 强化结构节能。加大对冶金、化工等行业存量节能和增量节能的整合力度,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产能;通过缩短工艺流程、延长产业链、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等手段,推进行业迈向中高端。推进清洁能源应用发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逐步提高天然气、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形成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

    5. 强化技术节能。以冶金、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锅炉、窑炉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以及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为节能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6. 强化管理节能。强化能源管理基础建设。建立全市能源管控平台系统。逐步形成覆盖市、镇(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主要能源品种及能耗计量数据进行集中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推动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引导企业将产品的能耗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等措施,促进企业主要单位产品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

(三)推进结构调整

7.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传统产业领域积极培育研发机构,指导企业积极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现良性运行。积极争创苏州市级以上制造业创造中心、省级以上创新示范企业。强化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申报省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目录,推荐优质项目申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

8. 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提升和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组织企业开展江苏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项目、质量标杆、品牌培育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到2020年末,重点骨干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比例达到80%。

9. 大力发展制造业服务化。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发展新业态,创新营销模式,拓展行业和产品市场空间。充分发挥优势传统产业潜力,培育工业设计中心,提高工业设计水平。鼓励工业企业探索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开展工程总包、个性化定制、交易便捷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模式创新等增值服务。结合我市传统产业特色,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

三、扶持政策

为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按照“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的思路,以智能制造、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为主攻方向,突出重点,激励引导,推动转型。

(一)支持传统企业智能制造

1.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本市企业实施的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项目(主要包括购置数控生产设备及系统集成等),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项目智能化设备及技术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重点项目上浮2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2. 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本市企业实施的生产过程管理与控制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项目智能化设备及技术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重点项目上浮2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3. 支持应用电子商务。对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二)推进传统企业节能降耗

4. 加强重点企业能耗总量控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以企业2015年能源实际消耗为基准,企业当年能源消耗减少1万吨以上的,对减少的实际能耗按240元/吨标煤给予奖励,最高不超2000万元。企业节能项目获得上级补助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5. 支持先进节能技术应用。对企业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照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给予8%的补助,最高不超500万元。

(三)支持传统企业污染减排

6. 鼓励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排污费地方留存部分统筹使用,集中力量支持水、气、土壤和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项目以及重大减排项目。具体奖励标准按《张家港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支持传统企业结构调整

7. 鼓励产品结构调整。对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的重大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照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给予8%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 支持新产品开发。对企业开发的行业战略性产品、行业领先或填补空白替代进口的新产品(经第三方机构认定),按照其产业化程度,其中:材料类新产品销售达到2亿元以上,产品类新产品销售达到2000万元以上,投产第二年起,该产品新增效益对地方贡献按企业研发费金额进行返还,三年内返完,总额不超2000万元。

(五)支持传统企业科技创新

9.支持企业科技研发。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经苏州认定符合要求的企业,认定当年在《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计分标准》给予创新积分奖励。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发新产品、开展技术引进合作活动,对企业当年新增各级企业研发机构,新获批高新技术产品,新引进符合奖励条件的重大产学研项目成果,按《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计分标准》给予积分奖励。

10. 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和科技项目供给,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创新创业引军人才,对培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企业和培养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创新人才的企业,按照《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对企业和专家人才给予发展资助。支持企业全职引进海内外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根据人才薪酬和用才绩效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并按照《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对引才单位给予引才补贴。支持百家骨干企业引进培育发展急需的“互联网+”、管理、技术、营销等高层次人才和开展紧缺高端人才内训,按照《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对企业分别给予引才补贴和培训补贴。

本实施意见由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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